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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新云同志在全市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支部主题党日”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6617日)

 

同志们:

根据市委“两学一做”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活动的安排和要求,在这里我将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两学一做”的具体工作和学习任务作一安排部署,会上余部长对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还要作全面的要求,请大家在会后按照余部长讲的抓好落实,认真开展学习。根据今天的会议要求,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视问题,认清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形势

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市委组织部、统战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坚持培育发展与依法监管并重,优化环境与提升能力齐管,着力推动社会组织更好更快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登记成立各类社会组织 2043个,其中:市级社会组织546个,县市区社会组织1497个。市本级546个社会组织中,社团30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9个,其中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139个。另外,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190个,占社会组织34.8%;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组织306个,主要是民非单位和较大的行业协会商会,占56%;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党员的社会组织仅13个,这说明社会组织中党员数量很少。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较小。目前全市仅有17个社会组织成立了党组织,其中:党委2个、党支部11个、联合党支部4个。二是社会组织培养发展党员力度不够。据初步统计,市级社会组织现有党员437人,占会员总数的6.8%。其中在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的民非单位中,有党员的民非单位42个,占民非单位总数的19.5%;建立党组织的民非单位4个,占民非单位总数的1.8%。三是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够、党员作用发挥不够。集中体现在: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缺机构、缺人员、缺载体、缺活动,特别是一些社会组织对党组织认识不高,部分党员对组织活动不热心,主观上是认识不够,客观上是时间不一、行业不一、岗位不一,活动千差万别。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讲,一方面是因为一些社会组织名存实亡、半死不活,影响了党建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是由于社会组织多由民间人士发起成立,政策法规对会员中有无党员及党员多少没有硬性规定,社会组织从成立之初就存在“先天不足”的党建短板。从主观上讲,是因为各级民政部门、行业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本身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造成的。面对这个现状,我们必须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将我市社会组织中党建工作的短板解决好,把社会组织中的组织建设、党员信息建立健全,搞好台账,为社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奠定基础。

二、明确思路,准确把握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任务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及“两学一做”的总体要求,市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对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各县市区社会组织指导小组、市直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应准确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一)“学”是基础,要坚定理想信念。“两学一做”,基础在学。社会组织党员真学真信真用的问题要解决,如果不解决,社会组织的党员对党的坚定理想信念就是一句空话,做合格党员就会成为空谈。要督导社会组织的党员认真完成好“两学一做”的“规定动作”,认真落实好“两学一做”的各项学习内容。一是学党章党规。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做到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让党章深入灵魂深处。认真学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发挥正面典型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做到牢记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遵守,保持党的纯洁性。二是学系列讲话。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要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要将习总书记有关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作为本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行动指南,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市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二)“做”是关键,要践行党员标准。“两学一做”,关键在“做”,核心在“干”,着眼点和落脚点是要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一是要增强“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增强社会组织的党员“四个意识”作为学习教育的根本要求和落脚点,全体党员要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做明白人、老实人、带头人、干净人。二是要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以“四讲四有”为标杆,切实把合格党员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共产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三是要履行党员义务,自觉佩戴党徽,按时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党员、行业发展的引路人、干事创业的带头人。

(三)“改”是重点,要解决突出问题。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载体,切实解决好社会组织中党员自身的先进性的问题,党组织建设不全、落后的问题。具体讲:一要解决社会组织党员意识淡化问题;二要解决社会组织部分党员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三要解决社会组织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带头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四要解决社会组织部分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问题;五要解决社会组织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要组织引导全市社会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对照《党章》,查找差距,对查摆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限定时间,落实责任,做到立查立改,让群众看到效果,让百姓感到真正满意。

三、落实责任,以党建统领全市社会组织更好更快健康发展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两学一做”,一手抓本职工作,把开展学习教育与助推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一)以“两学一做”为契机,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当前,部分社会组织党组织不健全,“党员找不到组织、组织找不到党员”,学习教育难以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要以学习教育为引领,切实加强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一是要迅速摸清党组织建设情况及党员信息集中排查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要负责摸清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及工作人员党员信息;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负责排查各县市区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党员信息;各社会组织要如期据实上报党建、党员信息情况,确保在625日以前全面完成摸排情况汇总上报。二是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督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在7月底以前建立健全党组织,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各社会组织要根据各自党组织情况、党员情况,相应建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三是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员管理。要全面推行党员分类管理、记实管理,健全和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畅通社会组织党组织联系党员渠道,在8月底以前完成社会组织党员关系集中排查,在12月底以前完成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全面解决好社会组织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教育管理的难题和党员不在组织、不在职责、不在状态等问题。

(二)以“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推动全市社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一是要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各社会组织党组织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规章制度,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平常、管在平时,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社会组织的每一个党支部、每一个党员中。二是要在社会组织党组织深入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按照6月至11月的时间安排,集中督导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四讲四有”等主题学习讨论,增强全市社会组织党员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身份意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其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而保证全市社会组织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三是要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党员服务大局。要在全市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岗位作贡献、合格见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行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制度,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要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克难攻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献计献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人才优势和智库作用优势;要着重注意会员之间、会员与群众和政府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履行化解矛盾调处纠纷、为社会稳定尽好社会组织的党员责任。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全市社会组织提档升级。一是要借助“两学一做”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特别是房管、司法、旅游、农业等行业的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6月谋划、7月启动、12月全面完成的时间进度,加强领导、精心指导、严格督导,尽快推动第二批次脱钩改革的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职能、财务、办公场所、外事党建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真正实现民间化办会方向。各县市区要完成剩余1/4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改革任务。二是要推动社会组织开展“双十星”创建活动。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积极督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团体以学促做,积极争创“双十星”,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双十星”创建覆盖面都要达到100%。三是要推动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要在全市社会团体完成脱钩改革和十星级创建的基础上,引导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在年内开展“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创先争优,积极开展等级评估,确保在年底培育5-10个富有品牌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优秀社团。

(四)以服务大局为主线,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一是要推动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精准扶贫。要利用“两学一做”的有利时机,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人才富集、联系广泛、资源丰富等优势,主动参与精准扶贫,在资金、技术、产业、项目、就业等方面帮助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及贫困户脱贫奔小康。二是要运用“两学一做”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全市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慈善组织是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的组织者和依靠力量。社会组织要认真带头学习《慈善法》、宣传《慈善法》,依据《慈善法》来依法依规组织参与十堰经济发展,特别是帮扶帮残。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引导社会组织在“两学一做”中通过座谈会、培训等方式,组织会员、理事、监事、工作人员等全面深入学习慈善法有关内容,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积聚社会力量参与全市公益慈善事业。三是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各社会组织要积极抢抓政府转变职能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政策机遇,踊跃参与养老、助残、救孤等社会公益事业,积极策划投资城乡社区公益服务项目,为“五个十堰”建设作出社会组织积极贡献。

总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大任务,意义深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勇担责任,把各项工作组织好、各项学习任务落实好,各项活动推进好,把各项职责落实好,确保学有效果,学有收获,确保为十堰社会组织规范健康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十堰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5周年献上一份厚礼!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