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我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要求,严格执纪问责,高压惩治“四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快查快结了一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现将其中10起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起,分别是:
张港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王良枝违规操办喜宴案。2014年7月,王良枝为其孙女举办满月喜宴,违规收受张港中心学校同事、张港中学、彭湖小学、张港小学和其他朋友及同学等68人礼金约7000元。市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市公安局竟陵派出所病退干警吕方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2014年10月13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吕方庆开设的麻将活动室内当场抓获参赌人员5名,并予以治安处罚。吕方庆作为病退干警为参赌人员提供场所。市公安局给予吕方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交通局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处职工刘永红违反公车管理规定案。2014年11月24日,刘永红擅自驾驶本单位公车送其侄子到天门市实验初级中学上学。市交通局给予其记过处分。市交通局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杨传方落实制度不力,监管不到位。市交通局给予其警告处分。
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会主席陈国洪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案。2014年10月24日,陈国洪在岳口为其子补办婚宴,宴请其同事、朋友4桌,其中同事13人,违规收受礼金2000元。岳口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3起,分别是:
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常跃平违规发放职工绩效工资、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宴案。常跃平任规划设计院院长期间,于2005年至2011年间,违规超额发放工作人员绩效工资80.37万元;2013年10月,常跃平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岳口高级中学校长吴兰俊违规为亲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案。吴兰俊任职期间,先后将学校一些经营性事务发包给其亲友,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利。其中,于2010年3月安排其舅侄子张某承包经营学校洗衣房;于2011年3月为其连襟的姐夫陈某将承包的学校超市租期由5年延长至10年;于2011年9月安排其妻子陈某将学校报刊亭承包经营至今;于2012年6月,为其连襟张某给学校食堂供应燃煤提供帮助,共供应燃煤100.84吨。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工商局城南工商所副所长喻鸣违规在企业兼职案。2013年初,喻鸣受武汉红日子食品有限公司(天门)法人代表张某邀请,利用工作时间到该公司帮忙,主要负责公司接待工作。市工商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三、损害基层群众利益、违反惠农补贴政策案件3起,分别是:
岳口镇五龙村原党支部书记钱想平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反财经纪律案。钱想平在任职期间,于2011年至2013年,在镇政府规定的公务接待费限额之外,报销公务接待费用32924.5元;收取砖瓦厂承包款后,没有入镇财政专户管理,直接用于村组修路和其他开支。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胡市镇大兴村原党支部书记苏毛字违反惠农补贴政策案。苏毛字任职期间,该村采取虚增农户小麦种植面积的方式,为农户套取2013年度、2014年度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共计90790.56元。苏毛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麻洋镇何口村财经委员梁永成违反惠农补贴政策案。梁永成于2010年至2013年间,以39亩机动田套取惠农补贴8536元。麻洋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廉洁自律务必牢记、“四风”问题不容反弹,群众利益不容侵害。市纪委要求各地、各部门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常”、“长”两字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建没,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持之以恒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和市委“六条禁令”,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格执行《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认真落实第十三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的规定。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天门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公车。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整治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违规兼职、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礼敛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优亲厚友、惠农政策不落实、违反农村“三资”监管规定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党的十八大召开、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仍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腐的惩治高压态势。
2014年12月24日